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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3-12-09 点击量: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4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注意事项

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2.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评审活页》(附件3),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相关材料电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3.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纸件(申报书和评审活页各一式3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43907642@qq.com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3年12月9日

附件:

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docx

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3、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评审活页.docx

4、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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