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管理,全面掌握平台运行状况,提升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推进机构建设提质增效,根据科研处工作安排,拟开展2023年度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培育建设的校级科研机构及省级科研机构(详见附件2)
二、考核时间范围
考核的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
三、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1.各科研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科研机构考核工作,认真梳理机构实际运行状况,确保考核材料内容真实、详尽,机构负责人需对填报内容负责。
2.各依托单位要做好考核材料的汇总工作,附件1、2、3(各一份)需各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3.请各科研机构负责人填写《2023年度科研机构考核表》,并于2023年12月14日(周四)17:00前将《2023年度科研机构考核表》和《2023年科研机构科研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科研处(邮箱2376600648@qq.com)。
联 系 人:单冬辉
联系电话:029-85892548
科研处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2023年度科研机构考核表》
附件2:《2023年度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名单》
附件3:《2023年科研机构科研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