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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关于开展省教育厅各类逾期科研项目清理及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3-10-05 点击量: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各类严重逾期科研项目清理和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清理2018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各类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含重点项目)。

(二)办理2018-2021年(含)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

二、结项材料要求

1、项目研究报告(《教育厅科研专项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

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

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

4、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系统中文件名”请正确命名、“文件描述”请说明文件类型。

三、清理事项

(一)对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请在本次工作期间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予以审核。如仍无法达到结题(验收)条件且学校申请作“终止”处理的项目,将在系统中予以终止,以后不再受理项目结题、验收或变更申请等业务。

(二)被终止处理的项目,学校需追回其剩余经费,可统一调配使用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三)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

四、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申请结题并提交电子版附件材料,2023年10月15日前在系统上上传完毕所有结题材料,填写后请与科研处联系审核,及时查看系统,关注审核意见及审核进度。学校于2023年10月17日导出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结题项目汇总表予以报送。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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