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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社科理论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3-06-06 点击量:

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相关社科研究机构: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陕西省高等院校教育社科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吸引全省高校积极参与高等教育社科理论研究,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复旦大学出版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社科理论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中国—中亚峰会:新形式助推新发展国际传播与合作案例研究

2.“一带一路”背景下传统文化交流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研究

3.“一带一路”背景下陕西秦文化英译宣传与推广探究

4.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国际友人讲述中国故事研究

5.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民办高校学生能力培养实践研究

6.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大学英语课程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7.文化宣传视角下陕西高校传统文化基地英语外宣研究

8.新时代地方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和路径研究

9.新时代陕西红色音乐文化繁荣助力社会文明发展路径研究

10.新时代大学英语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教材、评价、资源库研究

11.新工科背景下大学物理省级一流课程建设中课程思政教学研究

12.教育信息化背景下高校混合式教学平台建设研究

13.人工智能背景下译者、英语专业人才培养研究

14.国际传播视域下学术英语写作教学模式研究

15.当代英美作家生态伦理哲学思想研究

16.探索构建不同学科专业的外语教育教学体系

17.基于新形态教材的专门用途英语课程建设研究

18.大学生行业+英语能力大赛实践与发展研究

19.大学外语高阶能力培养的创新性教学和评价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复旦大学出版社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每单位限报三项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复旦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择优确定。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2万字研究成果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复旦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成果使用

复旦大学出版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复旦大学出版社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复旦大学出版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发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与排过序的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王杨阳老师(543907642@qq.com)。


电子邮箱:543907642@qq.com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9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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