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协、韩城市科协,各高校科协、有关企事业科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鼓励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投身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陕西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项目类别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分为高校科协项目和企事业科协项目两类。
(一)高校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主要分为以下7类。
1.数理科学类:包括数学、力学、天文、物理;
2.化学科学类: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科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3.生命科学类:微生物、植物、林学、免疫学、神经科学、农学、食品科学、园艺、畜牧、水产等;
4.地球科学类: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
5.工程与材料科学类: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能源利用、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电气、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等;
6.信息科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系统科学与工程、光电子器件、激光技术等;
7.医学科学类:医学、药学。
(二)企事业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主要分为以下6类。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
2.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3D打印、航空航天航海等领域军民融合技术及产品、无人机、装备制造等;
3.生物医药:包括智能医疗、健康诊疗、中医药及医疗器械、医药大健康、检验检测试剂、防疫防护等;
4.材料与工程:包括新材料、机械、建筑、工程、检验检测设备等;
5.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包括能源、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6.现代农业:食品及添加剂,农业新品种、新加工工艺,种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机械等。
三、项目经费保障
省科协对立项的每个项目计划资助金额为1万元,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1:1进行经费配套。经费相关具体要求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和名额。
1.在省科协备案成立的高校科协按照项目名额分配表申报项目,直报省科协。
2.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协、韩城市科协对辖区内企事业科协(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园区、孵化器及科技、卫生等事业单位科协为主,不含学校)所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报省科协,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2项。在省科协备案成立的企事业科协每家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8项,直报省科协。
3.已获省科协批复成立的高校、企事业科协未召开科协成立大会,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
(二)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务实、创新争先、协作奉献精神。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的男性(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女性(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snast.org.cn/)——服务大厅——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填写报送项目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并向所在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各推荐单位请使用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另附)登录系统,对项目申请人注册申请、申报材料进行统一管理,进行推荐单位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在系统内上报。
请于2023年3月12日24:00前完成申报人电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能上报。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电子材料报送完成后,请使用项目申报系统打印2023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评审情况;
2.2023年《陕西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现场将对报送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六、申报材料接收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5934 029-85891589
附件一: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科研处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