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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关于申报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发布:2019-03-20 点击量: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9年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突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方向,倡导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研究导向,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为全省践行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整合团队和二级学院骨干教师力量,基于2019年课题指南并参考2018年立项项目选题,做好选题和申报书初审工作,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跨团队或跨学科申报的项目科技处将优先推荐。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通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6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6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21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2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作撤项或终止处理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者在提交申报书前须首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录入项目申报信息,在附件中上传申报书和论证活页pdf,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并同时提交《申报书》纸质材料1、《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各二级院科研秘书处。

 

2.请二级院填写本学院《2019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此表格式不能更改)。《汇总表》须按《课题指南》中的学科分类填写,一类一表,不可以混淆。《申报书》中,申报单位统一使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汇总表》中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要使用空格。

 

3.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418日至19日,集中受理地点为科技处。科研秘书需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因涉及外送专家评审,请大家严格按照校内受理时间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5891589

 

联系人:康超

 

邮箱:1725090485@qq.com

 

                                       科技处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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