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相关部门:
为做好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和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入库项目应契合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结合学校重点发展规划和部门建设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和择优原则遴选建设。
(二)入库项目应面向学校发展实际,有较强的科学性、引领性、针对性,能够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教育教学。
(三)入库项目选择要充分论证,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预期效益,避免短期行为。
(四)可跨部门联合申报项目。
二、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严肃对待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科学论证,为项目库建设提供高质量、针对性强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需填写《专项资金项目论证方案通表》。
(三)正式申报时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专家遴选、打包,确保申报质量。
请各部门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专项资金项目论证方案通表》纸质材料(须加盖部门公章)报发展规划处汇总,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静文 柳国勇
联系电话:029—85898579
电子邮箱:xyzxzj@qq.com
附件:1.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论证方案通表
2.《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摘要——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建设范围。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