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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假期对学生人身财物的安全提示

编辑:宣传部 发布:2017-03-30 点击量:

“清明节”小长假将至,为了使同学们安全愉快渡过假期,确保人身财物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以及其它危害事故的发生。在此,提示广大师生在假期应当做好以下安全防范事项:

一、外出的学生要整理好个人物品并放置有序,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要自行妥善保管。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切记要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源。

二、学生外出不要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注意贴身放妥,不要露富。外出购物时要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视线之内,就餐时注意妥善放置衣物和挎包,防止扒窃和拎包。

三、学生外出游玩时,不要单独行动,要结伴而行,并与同学保持联系,天黑前务必返校,不要到偏僻黑暗的角落去,以免遭到抢劫。

四、春季雨水偏多,学生外出应避开山区,防止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上山游玩的学生必须3人以上同行,不要到地势险峻或人迹罕至的地方探险,天黑前务必下山。

五、节日期间途经火车站、汽车站、各旅游景点和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提高警惕,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对于需要存放的物品,找熟识人代管,不可随意放置。不要轻信陌生人,谨防上当受骗,遇险要及时报警。

六、学生外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乘坐905路公交车时,随身携带的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要乘坐“黑面的、黑出租、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车辆,防止被偷、被抢,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发生。若发生交通事故,学生应及时的报案,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等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不与肇事者私了,应向辅导员或保卫处联系,由学校出面共同处理有关事宜。

七、学生外出前要告诉同学、朋友或家长“你要去哪里,和谁去,什么时候回来”。夜间不要单独乘坐出租车,必须乘坐时,要把相关情况(如车牌号、出租车公司名称、车型等),告诉同学或亲友,并让其接站,一旦发生意外及时报警。

八、假期留在学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热壶、电磁炉”等大功率违规电器。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有些作案分子专门假借同学、同乡、亲朋好友身份,骗取信任,住进宿舍趁机作案;在校园内若发现推销人员,以及形迹可疑之人,请同学们立即告知公寓管理人员或向保卫处报告。

九、学生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人,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或微信,不随便点击陌生短信或微信上的链接地址,严防上当受骗。提醒同学们不要将现金、手机和银行卡借给任何你不熟悉的人,不管他以什么理由向你借钱、借卡…,你必须回绝。

十、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在“清明节”放假前对所属区域要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对门窗、水电存在的隐患,务必在放假前要及时给予维修或加固,并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需要值班的部门安排好值班人员,假期办公室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无关人员假期不得进入教学楼或办公室内。假期施工动用明火,需到保卫处备案,现场安全检查后,防范措施到位方可施工。

同学们!当你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有困难需要帮助时,请您及时与保卫处联系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891127 85891160

保 卫 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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