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1〕78号),陕西省财政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奖励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为做好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和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征集2020-2021年度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入库项目应契合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结合学校重点发展规划和部门建设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和择优原则遴选建设。
(二)入库项目应面向学校发展实际,有较强的科学性、引领性、针对性,能够服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教育教学。
(三)入库项目选择要充分论证,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预期效益,避免短期行为,实体项目3年内不允许出现拆除、迁建等行为。
(四)入库项目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即:一流学院和一流专业建设(70%)、创新创业教育(5%)、应用型转型发展(10%)、综合管理改革(10%)、民办高校党建(5%)。
二、项目征集
(一)省财政厅、教育厅历年支持我校专项资金额度在3000万以上,学校按照3:1左右比例(1.2亿左右)吸收项目入库。
(二)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制,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成员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性质、工程总量、工期进度安排等组建团队,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资金安排、执行进度、执行质量等负责。
(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分类征集,项目负责人须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1)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的专项项目如下:
发展规划处:负责“一流学院”建设,图书馆智慧阅读空间和数字资源共享、应用型转型发展和综合管理能力改革等项目。
人力资源处: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培训和学术交流以及干部、辅导员培训等。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一流专业”建设相关项目。主要包括专业特色群打造,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教材建设、资格考试平台和教室改造升级等,教务处统筹协调二级院(部)一流专业建设相关项目。
科技处:负责科学研究类项目。主要包括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专著出版及科研成果转化等。
网络信息处:负责全校信息化平台建设、线上教学平台、智慧校园、智慧教室建设等相关项目。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建、“两课”建设、文化宣传及干部培训等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学生训练营、创新创业培训、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项目。
财务处:负责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把关、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监管等。
(四)历年专项资金案例:东区田径场改造、西区全外语氛围体验馆、智慧教室建设、同传实验室、电子商务产业园、艺术设计实验中心、空乘实验实训基地,终南文化体验馆、辅导员工作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三支队伍培训、专著出版、虚拟仿真平台和智慧后勤管理系统等。
(五)2020年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各学院专业特色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终南大讲堂、风雨操场、科技楼5楼演播厅升级改造,图书馆智慧阅读空间,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科技楼一楼北侧),智慧教室改造与建设,线上教学中心、信息化课程平台以及考试及资格考试平台建设。
(六)专项资金不适用范围:不得将资金用于学校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津贴或其他人员福利经费的发放;不得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住房(租房)补贴、车辆补贴等;不得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不得用于支付个人支出;不得用于支付三公经费(公车、公费招待、公费出国)等支出。
三、项目库管理
(一)项目库入库审核分归口部门审核、校内初审和校内复审三步,通过校内复审的项目按评分序列纳入2020年省财政专项资金,其余项目优先纳入2021年省财政专项或下年度校内预算。
(二)学校项目库实行开放式滚动管理,为保证项目库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上年通过校内评审但未安排资金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更新补充项目在下轮项目评审期间,再次申报。
(三)省专项资金项目一律从项目库中筛选、推荐,凡是未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实施。
(四)学校将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对项目进度合理、受益面广、使用效率高、绩效考评突出的项目予以奖励,对进度缓慢、效益评价不达标、资金损失浪费严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项目予以处罚。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部门于2020年4月3日(星期五)前将《bat365官网登录入口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1)纸质材料(须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各归口管理部门评审后、形成项目序列,4月16日(星期四)前报送《2020-2021年度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汇总表》及申报书附件至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支持与帮助
有关项目归属、申报程序等问题可联系发展规划处;有关专项资金适用范围、资金支付等问题可联系财务处;有关项目预算核价等问题可联系招标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展规划处 |
王静文 |
85898579 |
人事处 |
朱虹 |
85891546 |
教务处 |
周煜 |
85898920 |
科技处 |
李刚 |
85891589 |
网络信息处 |
陈以鸿 |
85898968 |
党群工作部 |
白延宏 |
85891518 |
财务处 |
马霞 |
85898531 |
招标处 |
张有 |
85891552 |
附件请点击下载
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