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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研讨会召开

来源:学工部 发布:2016-03-05 点击量: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活动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良好校风和学风的形成,3月3日,学工部召开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研讨会。教务处闫闫自超科长,团委副书记王珍,学院学生会指导老师姚皎娣以及各分院系的团干和辅导员老师,共同商讨研究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学分认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第二课堂课外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及公共选修课学分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课外素质拓展学分,方准予毕业并获得学位。第二课堂素质拓展范围包括科技技能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实践教学活动周等方面,文件方案对各方面活动的学分评定进行了规范和界定。

团委王珍副书记结合学院情况总结汇报了文件具体落实的成果,她强调学院在文件第一次具体实践的过程中,需要作为基层的干部和老师切实反映情况,及时改进,不断完善,共同寻找更捷径更科学的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会议期间大家积极踊跃提出个人看法和见解,指出试行文件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志愿服务的证明方法,有以下渠道:通过青年志愿者协会出具证明,进行志愿的注册等。经过研讨,每位学生成立一份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档案,将认定学分的支撑材料装入此档案,而实践教学周活动的证明将以实践教学周评阅表的形式呈现在档案里。

试行方案的实施是把戒尺,用刻度丈量学生自身全面综合素质的高低,从而使我院培养综合性优秀人才的教育目标得以保障实现,才能真正达到“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建设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发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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